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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节正课讲完的时候,我跟学员们说了一段话,大概意思是:方法论和使用体感,你自己的练习量足够多就能掌握。但最佳实践——那种灵光乍现级别的巧妙用法——往往不是一个人能想出来的。

方法论可以自学,最佳实践很难

为什么?方法论是框架——"数据识别→采集→加工→治理→应用→发布",你听完一遍就知道逻辑是什么。体感是熟练度——你每天用AI处理法律问题,用着用着就熟悉了它的边界和脾气。

但最佳实践是另一回事。它不是"我知道这个步骤该怎么做",而是"我从来没想到这件事还可以这么做"。

这种灵光一现,靠的不是聪明。是在特定的工作场景里,一些偶然的因素触发出来的。

举个例子:一个做劳动法的律师,他可能在处理某个工伤认定案例时突然想到——"我把所有已经结案的工伤案件的裁判要旨提取出来,加YAML元数据标注,按伤残等级分类,扔进知识库配一条自动检索规则——以后每次拿到新案子,AI自动对比类似等级的裁判口径,给出倾向性预判。"

这个想法本身不复杂——但你如果没有正好在那个场景里反复接触工伤案件,你根本不会往这个方向想。这和聪明不聪明没有关系,和有没有"那条场景线索"有关系。

一层窗户纸

最佳实践最微妙的地方在于:它是"一层窗户纸"——别人捅破了,你一眼就明白。但你自己去捅,可能要很久以后才碰巧撞上。

这就是为什么纯靠"学习资料"来提升AI使用水平是低效的。你看教程,看文章,看课程回放——这些能给你方法论和体感,但不能替你产生"我在我的场景里碰到了这个用法"的那个瞬间。

社群的价值就在这里。40个不同执业领域、不同技术背景、不同使用习惯的法律人,每个人各自在自己的场景里摸索AI的用法。某天有人在群里抛了一个用法——"我搞了个X,效果特别好"——你一看,三秒钟就懂了,然后立刻在自己的场景里套用。

这个"三秒钟就懂"的背后,是你省下了几个月甚至更久的"不知道往这个方向去想"的时间。

为什么一定要互相分享

我注意到一个现象:法律人在分享这件事上特别内敛。害怕自己的东西"不成熟",怕说得不对,怕被人觉得"你连这个都做不好"。

但AI圈的常态刚好相反。程序员和AI技术圈的分享文化是——"这是我刚刚做出来的东西,还很粗糙,但已经work了,你们看看有没有用"。他们不怕公开不成熟的版本,因为他们知道别人看了以后可能会给出改进建议,而改进建议会让这个版本变得更好。

法律人在分享这件事上过于在乎"成品度"。这种保守心态拉长了每个人各自摸索的时间——我们都有同样的知识体系,但没有同样的信息流动。

"你也知道"比"你知道吗"更有价值

当一个群里有足够多的人都在用同一套方法论框架,一个人提出"我在这个场景里做了个X",其他人不需要额外解释上下文就能听懂。这种高效率的信息密度是"有共同方法论基础的社群"才有的特征。

这就是我建课程群的另一层期待。不是"我来解答你们的问题"——单方向解答价值有限。是"你们各自在自己的场景里摸索出来的最佳实践,分享出来,所有人一起往前走"。

这件事在课程期间已经开始发生了,但不是每次课都会发生。我期待的是,正课全部结束以后,社群里的自发分享仍然在持续。


四明山法师AI夜校的六节正课已经全部讲完。六节课覆盖了模型、算力、数据三大核心要素,重点是用Harness Engineering的方法论帮助法律人建立自己的可迭代工作系统。最后一节返场课,我邀请了外部的朋友来分享他们的最佳实践。

第三期正在招生,报名表见下方"阅读原文"。


作者简介: 陈石律师,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高级合伙人、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部主任,宁波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、第七届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聚焦建筑房地产、投融资、并购重组及商事争议解决。曾获多家法律媒体与专业机构认可,荣登 LegalOne 2025 中国区建工及房地产实务先锋 45 强、律新社 2025 年度管理合伙人 20 佳(华东),入选《商法》The A-List 法律精英,获评 ALB China 区域市场十五佳长三角地区律师新星,并获律新社 2024 年度并购领域品牌之星。长期为万科、华润置地、信达地产、保利置业、招商蛇口、中海地产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,承办"首宗百亿地王""长春第一高楼""台州第一高楼"等代表性项目,累计服务项目投资额超千亿。近年来持续推动 AI 与法律实务融合,强调以结构化方法打通技术逻辑、法律判断与商业场景;著有《赋能法律人:AI 底层思维与应用范式》,并在多地开展相关主题讲座与分享。四明山法师 AI 夜校(legalAGI.cn)发起人。